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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0 2024-07-11
宁波:二手宝马车是水淹车,法院判决二手车公司“退一赔三”, 你怎么看?我作为一个二手车从业者,我想说罚的该!罚的痛快!就是这样的人把中国的二手车市场口碑搞烂了,水淹车会有很多电子元件有安全隐患,如果别人一家人在路上行驶出现问题,后果不敢想象!挣钱不容易,辛辛苦苦存点钱买个车,就卖这样的车给客户,良心不会痛吗?我……

宁波:二手宝马车是水淹车,法院判决二手车公司“退一赔三”, 你怎么看?

我作为一个二手车从业者,我想说罚的该!罚的痛快!就是这样的人把中国的二手车市场口碑搞烂了,水淹车会有很多电子元件有安全隐患,如果别人一家人在路上行驶出现问题,后果不敢想象!挣钱不容易,辛辛苦苦存点钱买个车,就卖这样的车给客户,良心不会痛吗?我做车但是从不做事故车,如果有图便宜的客户,我也会如实告知问题所在,我非常瞧不起把事故车当精品车卖给客户的同行!

作为一个二手车从业者,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首先不管是卖泡水车,大事故车,全损车,火烧车都是不对的,要强烈抵制,这是非常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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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但是真如文中所说销售卖车前以明确告知消费者并告知泡水车的危害,买车的人依旧坚持要买,买后再起诉商家,是不是显得有些不厚道?

我遇到过这样的客户,一个客户找我做检测是一张12年的奥迪A6L,已明确告诉车辆有问题有事故,事故的严重程度事故的位置,事故的影响和危害,但应为价格有优势,贷款有优势(额度方面,题外说下买二车遇到0首付微首付一定要谨慎)客户还是坚持要买,没办法。

我经常给客户说二手车已经很便宜了,但也是有一个市场价格,行情价格在那里的,如果低太多了肯定是有问题的,可有的人总以为自己可以捡到便宜,总以为可以买到比别人更优惠的价格,这种心态往往到最后都是会买到有些问题的车,好一点的可能是小事故不影响结构不影响安全的,不好的可能就是泡水车大事故车或者工况很差的车了,可能是以比正常价便宜个几千1万买了张残值很低的车,这种事情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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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还有一次我记得很清楚,是一个小伙子24岁,说是过年相亲需要一张车,车型要求2年内凯迪拉克ATSL,奥迪A4L,宝马320Li,预算15万,车况没要求外观可以就行,当时正好朋友修理厂里有一张大事故车在修,我带他去看,告诉他危害,可能是没修好的样子冲击力比较大吧,后面他买了张车况没问题的A3。

大事故泡水车这些之所以有在卖,大部分原因是商家黑了良心,但买车的人是不是也有一小部分原因呢,买二车性价比重要但是也不要被价格冲昏了头脑,要保持谨慎保持平常心。

实话说二手车个人买家很难捡漏,除非你肯花比从事这个行业的人更多的精力,更多的汽车知识储备,更好的车源渠道不然不要抱着捡漏的心态,因为就算是内行人都很难捡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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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我希望大家一起抵制泡水车,加强规范二手车市场,让买家对车况有个透明化的了解,让卖家不敢卖泡水车,让卖这种车没有利润相信会对行业好一些。

就比如像对付假币那样已经发现车管所直接强制回收报废,这个想法虽然很幼稚但能不能向这个方向发展呢,相关部门明确的界定什么车况允许买卖,或者年检时在行驶证明确的表明划分车况工况,或者说在车辆过户时硬性要求车管所做检测,并标注在车辆大本上。

宁波一起2死5伤车祸原可避免:追尾后车未靠边人未撤离又遭追尾, 你怎么看?

据澎湃新闻报道,日前,G92杭州湾环线(杭甬)高速公路往宁波方向239公里处,先是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但无人员受伤。由于发生事故后,车未靠边人未撤离,紧接着又发生二次追尾事故,最终导致2人死亡5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伤亡事故本不该发生,但不听从交警指挥,不按高速路规定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最后酿成惨剧。

简单回顾一下事故的经过。8日19时23秒,G92高速往宁波方向239公里处,一辆白色宝马车因前方事故减速避让时,被一辆宁波牌照的七座白色商务车追尾,事故占据第一、第二两个行车道。商务车驾驶员和一名乘客及被追尾的宝马车司机一同下车查看车辆情况。过了3分8秒,即19时13分31秒,白色商务车上的人员才向高速交警绍兴支队指挥中心报警。挂断电话17秒钟后,19时15分,一辆杭州牌照的黑色奔驰车从第一车车道驶来,撞在商务车左侧。造成商务车后排一名乘客当场死亡,站在车道上的商务车司机受伤,经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商务车上的其他4名乘客和黑色奔驰车上的1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

疏理一下此次事故为什么可以避免?

1、白色商务车追尾白色宝马车只是车辆碰撞事故,当时两辆车是可以移动的,双方取证后完全可以靠边停车或驶进应急车道内等待高速交警来处理;

2、车内人员不下车进入隔离护栏外躲避,仍坐在车内;

3、两辆车中的乘客和两名司机站在车道上查看受损情况,并没有撤离车道外马上报警,耽误了时间;

4、高速交警指挥中心再三提醒两车人员撤离高速,但他们没有听从指挥,而是在车道上报警的同时继续逗留交涉。

车辆在发生剐蹭、碰撞、追尾时,双方的司乘人员都会习惯性下车查看各自车辆的受损情况,互相交涉,交涉不成才报警处理。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普通公路、市内还情有可原,但高速路上万万不可,因为高速上车速太快,路况复杂,发生事故的瞬间容不得你考虑那么多,一旦发生事故,都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后悔都来不及。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车主,高速路上发生事故后,切记保持冷静,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一定按这个事故处理步骤进行,避免发生二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