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车撞人案,宝马车撞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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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宝马撞人致5死13伤,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其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要看车祸还是人祸。首先是故意撞人、蓄意制造事故犯罪事故杀人,有厌世情绪杀人。其次,是不是酒驾、毒驾。第三,是否有病。第四,是车辆是否正常。第五,是否是正常车祸,走神了。其中,前面两条,涉嫌故意制造车祸杀人,并造成重大伤亡,最高可处极刑。批捕罪名是……

广州宝马撞人致5死13伤,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其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要看车祸还是人祸。首先是故意撞人、蓄意制造事故犯罪事故杀人,有厌世情绪杀人。其次,是不是酒驾、毒驾。第三,是否有病。第四,是车辆是否正常。第五,是否是正常车祸,走神了。其中,前面两条,涉嫌故意制造车祸杀人,并造成重大伤亡,最高可处极刑。

批捕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至少反映了检方的基本观点,本案不是交通事故,而是一场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安全的故意犯罪。或许有知友有疑问,为什么罪名不是故意杀人?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害他人的行为,因此犯罪客体是特定人的生命权,相应的犯罪对象应是特定的人员。但是从本案的过程来看,嫌疑人应当系以剥夺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为目的,主观上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客观上驾车冲向人群的行为不仅剥夺了被害人的生命,也危害到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因此故意杀人罪不足以全面评价其行为。

宝马车撞人案,宝马车撞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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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以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相当的其他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案例是驾车冲撞、拉电网等危险行为。该罪中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于他人死亡的结果亦持放任甚至是积极追求的态度;客观上危险行为危害到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本案中,嫌疑人的行为更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因此以该罪评价其行为更加妥当。

从量刑的角度来说,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故意杀人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最高量刑均为死刑。换句话说,罪名不影响最终判处嫌疑人死刑。

2023年1月11日17时25分,温某驾驶宝马车在广州天河路体育东路路口冲撞行人,致5死13伤。2023年1月14日,广州市检查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天河“1•11”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温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待公安机关对此案件侦查终结后,将向检查机关移送起诉,检查机关将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将对本案进行审判。人民法院在审判的过程中,如果查明犯罪嫌疑人温某驾车撞人致5人死亡,13人受伤的行为证据确实充分,事实清楚,那么将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温某定罪量刑。根据温某致5人死亡,13人受伤的危害结果,属于后果特别严重,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对温某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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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男子向朋友借宝马醉驾撞死三轮车主,法院:车主一同担责判刑, 你怎么看?

这样子判决只能让群众之间无任何情义可讲,谁也不愿意往外借车,只是没办法,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借东西是常有的事。你不借我,我不借你,你不帮我,我不帮你,那群居还有什么利益可言。不应让善良的人吃亏。一个善义之举结果是难以预料的,但只要初心是好的,结果如何都不应加以怪罪。只有这样人们才敢大胆行善。恶果一定要让恶人自己承担,让其付出生命也不为过,只有对恶的严惩才是能让其改过自新的唯一方法,对恶要零容忍,对善要零伤害。为人处事没有百分之百的正确率。意外再所难免。但只要目标是对的,就会走向阳光。


如果出事故车主有责,只会导致人们遇到任何紧急事件都不出车相助的,就像扶老人一样,做每一件事都是有风险的,没有风险的善良不叫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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